南司罚听公字〔2017〕1号
根据《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本机关定于2019年08月04日15时,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大众司法效劳中央7楼701室,就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陈家鸿律师违法执业行政处罚一案,举行公开听证。
必要旁听听证会的职员,可在2019年08月04日前携带本人有用身份证到本局法制科解决申请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覃钰涵
电 话: 3860228
地 址: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188体育
办公楼404室
2019年08月04日